最后三个月

“陈医生,我的病需不需要忌口?”

“火锅、烧烤、奶茶、可乐这些我最近都可以不吃不喝。”

“我也可以早睡早起,不再熬夜。”

庄子昂盯着主治医生陈德修,一脸诚恳。

因为他隐隐感到,自己的身体状况,似乎有些不妙。

陈德修五十岁左右年纪,地中海发型,戴着厚厚的金丝眼镜。

身后满满一面墙的锦旗,默默诉说着他的医术精湛、德高望重。

“不,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吧!”

这么轻飘飘一句话,在庄子昂听来,却犹如晴天霹雳。

震耳欲聋!

陈德修递过来的诊断书上,打印着密密麻麻的医学术语,其中那个“癌”字,格外扎眼。

“陈医生,我才十八岁。”

“比你更年轻的,我这辈子也送走了不少。”

“那我还剩多少时间?”

“最多三个月,看开一点,人都逃不开这一天。”

……

庄子昂手握诊断书,不记得是怎样离开医院的。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浑浑噩噩地走在马路上,撞倒了好几辆共享单车。

十八岁的年纪,在这桃花盛开的季节,生命却已经开始倒计时。

三个月,九十天,二千一百六十个小时……

陈德修说三个月,实际上可能没那么多。

弹指一挥间,就要跟这个世界告别。

遗憾肯定是有的,但也没有特别难过。

说内心话,庄子昂对这个世界并没有多么眷恋。

人世间的美好,跟他好像没什么关系。

爱情是什么?

是“燕子,没了你我可怎么活”。

是“阿里嘎多美羊羊桑”。

亲情是什么?

自打五岁那年,父母离婚以后,他就很少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那个所谓的“家”,不过是个晚上睡觉的地方。

每次回去,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像个彻头彻尾的外人。

只有去远在乡下的爷爷家,才能寻求一丝难得的心灵慰藉。

庄子昂自嘲,一直活到十八岁的原因,是来都来了这个世界,总不能主动寻死。

这下患上绝症,不死也不行了。

最后三个月,就让我从容赴死,谁都别来烦我。

“老板,给我一只烧鸡,不用宰,我就抱着整只啃。”

“奶茶加冰,要最高的热量、最甜的糖分、最多的反式脂肪酸。”

“臭豆腐,变态辣,多放葱花。”

……

庄子昂小时候看电视剧,看到洪七公抱着整只叫花鸡啃时,就特别向往。

今天终于实现了。

迎着路人异样的眼光,啃得满嘴流油。

心中却有种前所未有的畅快。

路过批发市场,庄子昂花三十块,买了一件花衬衫。

颜色非常艳俗,穿着活像个古惑仔。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他非常满意。

从小到大,他都是别人口中的乖孩子、好学生。

但每个人的骨子里,都有叛逆野性的一面。

都是要死的人了,还装什么纯?

最后三个月,我要做自己,做最真实的庄子昂。

穿着张扬的花衬衫,提着啃了一半的烧鸡,庄子昂被保安拦在了校门口。

直到他出示了学生证和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保安又打电话确认了一下,才放他进去。

“唉,现在的学生,流里流气,像什么话嘛!”

庄子昂踏入校门,听着身后保安大叔的叹息,觉得有些好笑。

大叔不知道,他这个流里流气的学生,已经连续两年排名全年级第一。

是市里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只是对此刻的庄子昂来说,这些都是虚名而已。

他不会再被这些所谓的光环束缚。

正值下课时间,操场上闹哄哄的。

9班的教室门外,几个学生在追逐打闹。

当穿得大公鸡一样的庄子昂走进教室,立即吸引了全班同学的目光。

“我去,他抽什么风,居然穿成这样来学校。”

“被教导主任抓到,三千字检讨起步。”

“庄子昂昨天请了病假,这么一看,是病得不轻呀!”

……

庄子昂没有理会同学们看怪物一样的眼神,一屁股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将那半只烧鸡重新包起来,塞进课桌里。

然后将那杯反式脂肪酸含量极高的奶茶,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庄子昂,你怎么没回我信息?”

前座一个女生转过头来,眼神中充满质问。

林慕诗,校花级别的女神。

长着一双好看的丹凤眼,但目光总是带着傲气,就像一个公主。

这样的女生,身边从来不缺追求者。

或者说直白一点,就是舔狗。

庄子昂也是其中之一。

毕竟前后桌坐着,朝夕相处,青春期的男孩子,很难不对这么漂亮的女孩动心。

庄子昂掏出手机,发现有很多条未读信息。

其中三条,来自林慕诗。

“庄子昂,明早我想吃李记的生煎包,记得帮我买。”

“你今天怎么没来上学?也不回信息。”

“你要是继续玩失踪,我就不会再给你追我的机会了。”

虽然是冷冰冰的文字,但庄子昂还是能读出林慕诗那高高在上的口气。

老子都要死了,还管你给不给机会?

“你又不是我的谁,想吃什么我就一定要买给你吗?”庄子昂随手划走聊天框。

“你说什么?”林慕诗难以置信地瞪大双眼,以为自己听错了。

庄子昂居然敢用这种语气跟自己说话。

哪有舔狗这么横的?

“我生病了,请了病假,你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就惦记着几个破包子。”庄子昂摇摇头。

他承认,自己以前的确喜欢林慕诗。

但林慕诗对他始终若即若离,忽冷忽热。

感觉他快要放弃了,又会恰到好处地给一点希望。

就这么吊着,就是玩。

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庄子昂终于大彻大悟,想要立即停止这种无聊的拉扯。

老子没多少日子好活了,没时间陪你玩。

“庄子昂,你这是什么态度?”林慕诗柳眉倒竖。

“林同学,我本来就没有为你买早餐的义务,买了是情分,不买是本分,你好像没有摆清自己的身份。”庄子昂不咸不淡地回答。

“庄子昂,你真的是病傻了吗?你这样会永远失去我的。”林慕诗有几分威胁的意味。

颇具规模的胸脯,一起一伏。

漂亮的丹凤眼,燃着怒火。

庄子昂眼神淡漠:“随便吧,说得我好像得到过你似的。”

林慕诗对庄子昂极度失望,气愤地转过头去。

实际上,她对庄子昂很有几分好感,毕竟他人长得帅,学习成绩好,性格也是暖男。

迟迟不答应庄子昂的追求,是还没到爱得死去活来那个地步。

不过你现在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追不到就轻易放弃?

追女生哪有你这么没有恒心毅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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